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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华尔街见闻·2026/9/4 09:03:02🔗 原文

📋总体概括

中国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共七章四十五条。办法聚焦私募基金资金募集这一关键环节,明确「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细化合格投资者资产、收入与投资经历等差异化认定标准,强化穿透监管,压实管理人及销售机构的适当性管理与风险揭示义务,并规范募集结算专用账户等资金安全机制。这是落实国办指导意见、依据《基金法》和《私募条例》细化上位法授权的重要举措,标志私募基金全流程监管体系进一步补齐募集端规则短板。

关键信息

  • 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全文共七章四十五条
  • 办法明确「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基本原则,细化募集方式的禁止性行为规范
  • 完善合格投资者资产规模、收入水平和投资经历等认定标准,并强化穿透监管要求
  • 压实管理人、销售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与风险揭示义务,明确募集过程与募集文件监管要求
  • 完善募集资金安全保障机制,规范募集结算专用账户和监督机构,强化管理人内控要求

🔥犀利点评

私募暴雷潮之后,监管终于把刀口对准了募集端这个最大的口子。合格投资者标准再细、穿透再深,本质都是一个判断:私募不是散户的提款机,也不能是圈钱者的后花园。「卖者尽责」放在「买者自负」前面,顺序很有讲究——过去太多纠纷恰恰是卖方根本没尽责就把责任推给投资者。但规则落到纸面容易,难点在执行:代持、拼单、变相拆份额的花招层出不穷,穿透监管能不能穿透到真实的钱袋子,才是见真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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