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观察
广州拟立法:公交、地铁内手机外放声音,最高可罚款 1000 元
📋总体概括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10月15日。草案第十六条明确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内使用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司乘人员应劝阻,劝阻无效可报公安机关;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劝阻仍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说服教育、警告,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此外意见稿还对噪声敏感区域高音喇叭及机动车炸街改装行为作出管控。
⚡关键信息
- ▸广州公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10月15日
- ▸规定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内使用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
- ▸外放经司乘人员劝阻仍不改正的,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执行路径为司乘人员先劝阻,无效后报公安机关说服教育、警告直至罚款
- ▸意见稿同时禁止噪声敏感区域使用高音喇叭并管控机动车炸街改装
🔥犀利点评
外放这种行为早该管了,立法威慑比道德劝告管用得多。但200到1000元的区间跨度太大,等于把裁量权全交给现场民警,最后大概率演变成口头警告了事。真正难的从来不是罚款标准,而是司乘人员敢不敢劝、公安会不会真到场。立法只是第一步,执行密度才是这项规定是纸面文明还是真实变革的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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