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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醉驾致夫妻身亡,死者家属申请复核:对方醉驾且不开灯超速,为何让我父母承担次责
📋总体概括
山西蒲县薛关镇政府公职人员杜某某8月13日晚醉驾且夜间未开车灯、超速行驶,撞死推人力车横穿国道的五旬夫妻,交管部门认定死者承担次要责任。死者儿子不认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的次责认定,已提交复核申请。涉事杜某某系镇政府普通干部,事发后被刑事拘留,当地镇政府已组成协调小组沟通民事赔偿事宜。事件引发对事故责任认定合理性的质疑。
⚡关键信息
- ▸8月13日22时24分许,薛关镇政府公职人员杜某某醉驾小型客车,撞死推人力车过国道的53岁郭某某和57岁张某某
- ▸事故认定书认定死者承担次要责任,理由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家属认为难以接受
- ▸家属称对方系醉驾、夜间不开车灯且超速行驶,死者难以提前发现来车,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 ▸涉事杜某某系薛关镇政府普通干部,事发后已被刑拘,镇政府已组成协调小组协调民事赔偿
🔥犀利点评
醉驾、不开灯、超速三条严重违法叠加,撞死人后死家属还要背次责,这套「弱者无责、过路有罪」的认定逻辑早该被扔进垃圾桶。醉驾致两人死亡本就是重罪,事故认定却还能给死者扣帽子,难免让人怀疑身份因素在起作用。好在有复核程序兜底,但公众要的不是流程,而是一份经得起推敲的责任认定——这起案件将成为检验基层执法公信力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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