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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今日起就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高速到期后养护收费将首次入法
📋总体概括
交通运输部9月7日起就《公路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10月7日。现行公路法自1998年施行已28年,最大空白是高速收费期满后养护资金无制度安排。草案首次明确:收费期满后高速由政府统一管理,可根据实际需要继续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养护,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财政能保障的路段不再收费。同时将收费标准审批权上调至省级政府,强化审批层级。这意味着到期高速「永久收费」首次获得法律通道。
⚡关键信息
- ▸交通运输部9月7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10月7日前通过网站、邮件、信件反馈
- ▸现行公路法1998年施行至今28年,收费期满后养护资金筹集方式长期无制度规定
- ▸草案首次明确高速到期后由政府统一管理,可继续收通行费用于养护,标准由省级政府批准
- ▸收费公路偿债或经营期收费标准审批权从省级交通部门上调至省级人民政府
- ▸纳入市政管理养护及财政能保障的路段到期后不再收费
🔥犀利点评
说白了就是把「到期免费」的公众期待正式埋掉——早期高速陆续到期,财政不愿兜底,于是修法给续费开绿灯。用「养护需要」包装无可厚非,但真正要盯住的是:收费标准谁来审、成本是否公开、审计谁来监督。没有透明的账本,「根据实际需要」这五个字就是无限续费的万能钥匙。征求意见这一个月,才是关键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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