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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原副主席王建军被判无期
📋总体概括
2026年9月7日,山东潍坊中院一审宣判证监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查明,2005年至2019年9月间,王建军利用云南证监局副局长、证监会办公厅副主任、市场监管部主任等职务便利,在公司上市、企业融资、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共计9340万余元。鉴于其如实供述、主动交代未掌握部分受贿事实并部分退赃,法院依法从轻处罚,追缴所得上缴国库。
⚡关键信息
- ▸潍坊中院一审判处王建军受贿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受贿时间跨度长达14年,从2005年上半年持续至2019年9月,累计受贿9340万余元
- ▸其利用云南证监局副局长、证监会办公厅副主任及市场监管部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
- ▸谋利事项集中在公司上市、企业融资、业务承揽等资本市场监管核心权力领域
- ▸因如实供述、主动交代未掌握部分受贿事实及部分退赃,获得法定酌定从轻处罚
🔥犀利点评
证监会原副主席被判无期,讽刺的是其受贿高峰期恰逢IPO审核大权最值钱的年代,9340万背后是一家家企业排队时递交的不只是招股书。无期徒刑且没收全部财产,说明法院认定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监管者本身成了市场最大风险源,这才是A股信任危机的病灶所在。从轻处罚是依法,但公众更关心的是:行贿方拿到了哪些批文,追责到上市公司层面了吗?只斩收钱的、不查送钱的,震慑终究打对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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