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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万项目没走“招拍挂”,法院:政府过错明显,担70%责任

凤凰网·2026/9/7 07:38:39🔗 原文

📋总体概括

内蒙古阿巴嘎旗政府2012年与中基能矿业公司签约,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产勘探权,企业按约注资5500万元。锡林郭勒盟中院二审判决认定该协议未经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程序,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对出让程序理应清楚,过错明显,被判对利息损失承担70%责任,需支付企业利息损失1400余万元,本金约4733万元另需处理。旗委书记回应称上任不久,需了解后再答复。此案凸显政府违规签约的法律代价。

关键信息

  • 阿巴嘎旗政府2012年7月与中基能矿业签约,协议出让矿产勘探权,企业注资5500万元,未走招拍挂程序
  • 法院认定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双方均有过错
  • 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对出让程序应非常清楚,被判对利息损失承担70%责任
  • 政府需支付利息损失1400余万元,企业原诉求退还本息合计约4840万元
  • 澎湃新闻采访旗委书记额日巴日斯,其回应上任不久,需咨询部门后回复

🔥犀利点评

这不是普通的合同纠纷,而是政府知法犯法的典型案例。招拍挂是矿产资源出让的铁律,旗政府不可能不知道,却绕开程序直接签协议,本质上是拿行政信用换取招商政绩。法院判政府担70%利息责任,等于用财政资金为领导的违规决策买单,而决策者本人毫发无损——这才是最该追问的。书记一句「上任不久」就想翻篇,恰恰说明问责链条还没启动。判决书只是起点,追责到人才是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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