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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遇害中国女生家属“引渡嫌疑人”诉求已报送,中韩律师谈法律可行性

凤凰网·2026/9/5 04:18:37🔗 原文

📋总体概括

在韩国涉嫌杀害并肢解中国留学生的中国籍嫌疑人郑昌盛(音),因担心恋人关系曝光影响工作而作案,9月4日由韩国警方移送大邱地方检察厅,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程序。受害人家属委托律师臧梵清表示,家属希望推动引渡嫌疑人回国受审,该诉求已报送。红星新闻采访中韩三位律师解读法律可行性:臧梵清指出《中韩引渡条约》第四条第二款允许韩方拒绝引渡,是最大障碍;韩方律师认为即使韩国已审判,中国仍可依属人管辖追究刑责;另有律师强调属地管辖优先,但中国享有并行管辖权。

关键信息

  • 嫌疑人郑昌盛因担心恋人关系曝光后丢工作而杀人分尸,9月4日被移送大邱地方检察厅
  • 案件已进入韩国审查起诉程序,家属希望引渡嫌疑人回国受审,诉求已报送
  • 《中韩引渡条约》第四条第二款允许韩方拒绝引渡,被律师认为是诉求最大障碍
  • 依中国《刑法》,中国公民境外犯罪即使已在外国受审,中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法追究
  • 律师观点:属地管辖优先由韩国行使,但中国依属人管辖享有并行管辖权

🔥犀利点评

这案的本质是个法理难题套着情感诉求的外壳:家属想要引渡,情理上完全可以理解,但《中韩引渡条约》白纸黑字留给韩方拒绝的口子,而韩国在本土发生的恶性案件上几乎不可能松手。与其赌一条几乎走不通的引渡路,不如把精力放在监督韩方司法审判的量刑公正上——反正即便韩国判了,中国属人管辖权还在,回国追责的法律通道并未关闭。把并行管辖这张牌打实在,比喊引渡口号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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