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观察
女子网约车还未下车 司机突然起步致伤!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判了
📋总体概括
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一起特殊交通事故案:乘客王女士下车过程中,出租车司机李某突然启动车辆撞伤其右小腿,交管认定李某全责。三方被告互相推责,保险公司以王女士身体尚未完全脱离车辆、属车上人员为由拒赔。法院认定事故瞬间王女士仍属车上人员,不构成交强险第三者,保险公司免赔;依《民法典》判定李某系履职行为,由出租车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赔偿7243.78元。判决已生效,明确了下车瞬间身份认定的司法标准。
⚡关键信息
- ▸王女士下车时被司机突然起步的出租车撞伤右小腿,索赔医疗费、康复费等共8238.36元
- ▸保险公司主张王女士身体未完全脱离车辆,属车上人员而非第三者,不属交强险赔付范围
- ▸法院认定事故瞬间王女士仍未脱离车辆,属车上人员,保险公司无需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 ▸法院依据《民法典》认定李某系履职行为,判决出租车公司赔偿7243.78元,判决已生效
- ▸司法判断标准为事故瞬间受害人是否完全脱离车辆:已下车被撞属第三者可获交强险赔付,未完成下车则属车上人员
🔥犀利点评
这类案子最讽刺的地方在于:受害者被撞了,保险公司却靠一条「车上人员」条款全身而退,最后掏钱的反而是被撞者和司机共同任职的公司。法院的逻辑没毛病,瞬间脱离与否的标准也够清晰,但对乘客来说,上车是乘客、下车路上还是乘客、只有双脚落地才算第三者——这中间的灰色地带,全靠运气。判决虽已生效,真正该改的是条款设计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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