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观察
为期 4 年,京津冀等 5 个城市群将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
📋总体概括
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三部门联合发文,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开展为期4年的氢能综合应用试点。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将与考核评价挂钩,试点需推进氢能技术装备攻关、工业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四张清单,并严防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金挪用,意在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氢能产业发展经验。
⚡关键信息
- ▸三部门原则同意5个城市群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方案,试点为期4年
- ▸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的依据,不达标将被扣减或暂停资金
- ▸要求落实技术装备攻关、工业氢能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四张清单
- ▸奖励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氢能应用,严禁平衡预算、偿债等挪用
- ▸明确要求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一哄而上的低水平重复建设
🔥犀利点评
氢能产业喊了多年口号,这次终于把真金白银和考核棒绑在一起了——资金跟评价挂钩、不达标就扣减,明显是要治各地一哄而上、骗补贴的老毛病。但四张清单里的燃料电池汽车和加氢站,仍是成本高企、商业化最难啃的骨头。四年试点能否跑出可复制模式,关键看用氢成本能否真降下来,而不是各地再交一份漂亮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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